崔戈英(1921—1967),河北安国流昌村人,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大校、烈士。先后在县南关高小、井陉矿立中学、保定民生中学读书。1937年参加安国抗日动员会,11月正式入伍,任人民自卫军第四团少先队队长。1938年7月,任八路军第24大队政治处书记。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冀中军区教导团参谋、冀鲁豫第16团参谋、南进支队参谋。多次参加在冀鲁豫地区对日、伪军的战斗。1943年8月任陕甘宁教导一旅侦查科长,坚持敌后抗日斗争。1945年赴东北,任辽南军分区作战科长。1946年6月起,历任黑龙江军区作战科长、明水县大队大队长、军区警卫团团长、政委等职,参加三年剿匪战斗。1949年3月,任东北军区169师505团政委,参加辽东地区土地改革。1950年入第三航校学习歼击机驾驶。1951年2月任空军第16师副师长。1953年1月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第16师副师长(师长暂缺),入朝作战;8月,任空军第16师师长。1958年8月13日奉命率空16师入闽作战。1959年任空军条令条例编审领导小组歼击组组长。1959年4月至1964年2月任空二军副军长。1964年3月任沈阳军区空军训练部部长。1966年5月再赴西北戈壁大漠参加核试验。1967年3月4日参加核试验染病去世, 总政治部追认其为烈士。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。荣获三级自由勋章、二级解放勋章。另荣获朝鲜一级国旗勋章。1959年晋升大校军衔。